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 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