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