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 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 者,国之残也,而 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 能从诸侯者寡 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 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 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 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 中人祷祝,君翳酿, 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 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 明日,尸死扶 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 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 而葬,夷伤者空 财而共药, 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 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