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 年卒,子建立为王 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 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 兵器,而时佩 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 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 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 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 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 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 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