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