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 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 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 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 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