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