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 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 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 ,罪当则民 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 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 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 。”有司皆曰: 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