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 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 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 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 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