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 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 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 食币物,传车马被 具。而初郡时时小 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 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 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 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 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