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 受业,问 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 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 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 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 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甘, 闻乐不乐, 故弗为也。 ”宰我出,子曰: 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 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