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 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 率受上爵;为私斗 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 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 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 有军功论,不得为 属籍。明尊卑爵 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 宅,臣妾衣 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 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