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 以为人主病 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 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 主自择, 不肯面折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 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 中,至左 内史。弘奏 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 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 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 。尝与公卿 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 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 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 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 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