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