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