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