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