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