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 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 穀既没,新 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 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 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 予之不仁也!子生 三年然後免於父母 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 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