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 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 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 条侯欲自杀,夫人 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 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