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三年,文 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 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 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 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