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 ,灭南越 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 赋税。南 阳、汉中以 往郡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 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 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 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 县,为以訾给毋乏 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