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高祖时 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 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 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 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 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