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 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