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 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 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 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 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