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 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 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 告劾,不服,以笞掠 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 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 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 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