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 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 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 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 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