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 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 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 上以自伐,不立私 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 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 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 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 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 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 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