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