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 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 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 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 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 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 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