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 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 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 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 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 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 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 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 伤者空财 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 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