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 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 。客有让周 曰:“君为天 子决平,不循 三尺法,专 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 如是乎?”周曰 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 为是,何 古之法乎!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