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 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 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 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 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 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 相告言,大 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 廷尉及中都官 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 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