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