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 侯自除御史、 廷尉正、博士 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 ,去“丞相 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 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 。其後诸侯贫者 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