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 ,王令让之曰:“事 主之行,竭意 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 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 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 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 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 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 主罪莫大焉。 以从政为累,以逆 主为好, 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 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 ,臣以失令过期, 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 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