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