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 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 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 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