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 以徇其主矣。此臣 主之分定,上下 之义明,则 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 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 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 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 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