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 南越,番 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 ,毋赋税 。南阳、 汉中以往郡,各以 地比给初郡吏卒奉 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 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 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 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 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