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 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 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 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 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 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 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 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 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 中哭泣,则 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 者内酺而 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