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 不可,建除家曰 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 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