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 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 当则民从。 且夫牧民而导之 善者,吏也。其 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 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 下加大惠,德甚 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