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 赤侧钱贱, 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 废。於是悉禁 郡国无铸钱 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 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 钱益少,计其费 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