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