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 ,以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