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 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