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 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 为左内史 ,周为廷尉,其治 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 上所欲释者 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 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 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 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