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