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富商大贾或蹛财役 贫,转毂百数,废居居邑,封君皆低首仰给。冶铸煮盐,财或累万金,而不 佐国家之急, 黎民重困。於是天子与 公卿议,更钱造币以赡用,而摧浮淫并兼之徒。是时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。自孝文更造四铢钱,至是岁四十馀年,从建元以来,用少,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,民亦间盗铸钱,不可 胜数。钱益多而轻,物益少 而贵。有司言曰:“ 古者皮币,诸侯 以聘享。金有三等,黄金为 上,白金为中,赤金 为下。今半两钱 法重四铢 ,而奸或盗摩钱里取鋊,钱 益轻薄而物贵, 则远方用币烦费不 省。”乃以白鹿皮方尺,缘 以藻缋,为皮币,直四 十万。王侯 宗室朝觐聘享,必以皮币荐璧,然后得行。